2018年坑木采购招标公告
我公司欲以招标方式采购以下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坑木,规格Φ8-12mm*4M;数量:1660立方;到货地点:供方承担运费,送到永安煤业公司各矿井坑木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投标人提供的松木手续齐全合法,码单、运输证、检疫证、发票齐全。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方以转账方式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投标。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评标办法:
低价优先原则;同价供应量大优先原则。
四、有关事项说明:
1、质量要求:材质新鲜、无腐朽、无火烧、无虫眼、去外皮(铲不间断六条必须从头到尾);铲皮不完整的按整车未铲皮来计算(每立方扣60元)。
2、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个人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凡发票不符合规定导致我公司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2%扣除率扣减货款。
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18年11月25日止。
4、招标书请到物资供应部领取,复印无效;参与投标的请将投标函密封送达或邮寄到永安煤业公司物供部,投标函到达截止时间:2018年8月8日12:00前,逾期无效;
5、投标回函应加盖公章,个人投标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投标函上签字按手印。
6、标书收寄地址(EMS):福建省大田县上京镇京仙路1号
邮编:366102 收件人: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供部
联系电话:0598-7366610 联系人:王继平
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部
二 0一八年七月三十日